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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承诺:

1. 坚持“公正、科学、准确、及时”的质量方针,在不违反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,尽量按客户的要求进行检测;

2. 切实履行为客户保密的义务;

3. 对客户服务热情周到,可代客户邮递报告或传真报告;

4. 检验周期一般是4~7个工作日,可拿到检验报告,如样品需制样或样品量较大的时间另定。

5. 客户如有需要,可按加急处理,要求3天内完成检验的,检验费另加50%;要求1天内完成检验的,检验费另加80%;如超过规定检验时间,超时检验部分的检验费可部分或全部减免;

6. 客户对检验结果如有异议,可在15天内提出。客户要求复检,如能够以记录(纸质记录、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)、检验后缺陷特征样品或其他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,并得到申请复检者认可的,作出维持原检验结论的复检结论,免收复检费用;如要在原样、留样上重新取样检验,检验结果在允许偏差范围内,按原收费标准收取复检费用,如复检结果与原检验结果有明显偏差,则复检不收费,并出具另一份检验报告。